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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改变中国企业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法》改变中国企业用工方式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4 10: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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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知名人力资源公司万宝盛华最新公布的中国雇佣前景调查报告称,将于明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正逐步改变中国不少企业“速招速裁”的用工方式,促使企业更好地保留人才,并把招聘的重心从“量”转到“质”。

  万宝盛华对大陆地区4000余家企业的调查结果表明,近一段时间里,中国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比以往更为谨慎,一些雇主表示,在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将给业务带来哪些影响之前,对新的招聘活动持观望态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员工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合法离职;此外,劳动合同到期时,员工希望续签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用人单位还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万宝盛华高级顾问分析说,上述规定提高了企业裁员的成本,控制了招聘新人的规模和速度,将促使企业建立融洽的劳动关系和人才保留体系。

  这份调查报告预测,国内企业在经过今年前三季度较大规模的招聘后,第四季度的招聘用工将更为谨慎,人力资源工作重点很可能转向培养和保留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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