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浙外机党〔2007〕13号《关于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总支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教育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情况和处理决定的通报》等,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 二、 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 三、 时间安排 2007年8月23日至9月6日。 四、 警示教育的主要内容 1.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结合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查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结合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结合近年来本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学习安排 1.全体党员必须认真学习以下材料: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 2.各支部要尽快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学习讨论,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和措施。 3.做好教育的总结工作,各支部要对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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