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200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公告》精神,委托我司进行人事代理,在杭已进行独立税务登记的单位,请于2007年5月30日前至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自行完成劳动年检。各单位也可提供相关资料委托我司办理2006年度劳动保障审查,我司将收取代理费50元/家。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各单位专管员联系.特此通知!
浙江省对外服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