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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职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西安男职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7 下午 05: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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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并将在今年争取20万人参保。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据介绍,西安市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无论男女、婚否、有没有孩子等,都要缴纳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除了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外,男女职工均可以享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费用。同时女职工还应按照规定享受产假、休假,假期工资由原单位正常发放。实行晚育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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