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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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7 下午 05:2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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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辞职程序 (1)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部门经理填报《辞职申请表》提出辞职请求。 (2) 部门经理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中心总监签署意见审批。 (4)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中心财务部领取工资。 (6) 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二、辞退程序 (1) 部门经理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 (2) 部门经理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向中心总监提出申请。 (3) 中心总监根据部门经理填写的《员工辞退申请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详细情况;并结合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在《员工辞退申请单》签署意见。 (4) 中心总监向总经理汇报谈话情况,总经理在《员工辞退申请表》签署意见。 (5) 员工辞退经总经理获准后即刻办理工作交接。 (6) 部门经理在该员工完成工作交接以后将《员工辞退申请表》转交人事行政部经理。 (7) 人事行政部经理根据《员工辞退申请表》与该员工的考勤记录,计算应发放该员工的工资,并向总经理呈送请款报告。 (8) 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事行政部经理将请款报告转交财务部。 (9) 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示的请款报告,按财务要求发放该员工工资。 二、离职谈话 1、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 审查其了解公司商业秘密的程度; (4)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 (5)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记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封存公司员工档案。 2、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 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证件; (2) 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记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封存公司员工档案。 3、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三、辞职手续 1、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 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软盘; (2) 公司的项目资料; (3) 公司办公用品; (4) 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 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 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2、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3、转调人事关系、档案、保险关系。 4、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遵守《保密协议》规定,并迅速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5、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如出现法律问题相关责任应由辞职员工本人承担。 四、工资福利结算 1、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2、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 结算工资。 (2) 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 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3、 须扣除以下项目: (1) 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 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 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如需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五、附 则 1、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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