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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关于认真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06.4.14)
   
 
[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 ]
发布日期:2005-9-21 点击数:932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党的建设的主题,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关系我们外事工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办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为依据,抓好我办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建立党内学习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服务机制,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立起我办全体党员经常受教育、保持先进性的长效之举。
一、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党的先进性,首先表现在理论上的先进性。理论素养是党员素质的核心。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
党员教育要坚持把深入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始终,不断增强党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建立学习型的各级党组织。学习教育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激发党员自我完善、争做优秀党员的内在动力。
(一) 党组织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
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坚持每两月一次的集中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学习任务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和教育活动。每次集中学习都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专题并落实中心发言人。学习讨论要有学习纪录,每个党员每年要写不少于一篇学习体会。
(二)专题辅导报告会制度
办机关党委每年组织2—3场面向党员的高水平专题辅导报告,对当年的重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辅导。各直属单位党支部也要相应组织有关学习辅导报告会。
(三)党员培训教育制度
办党组和机关党委要负责全办党员培训的统一组织工作,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教材,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党员的短期集中培训和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集中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实践活动
要针对党员思想特点,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光荣传统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党员投身外事建设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开展“三创”活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个政党是否先进,主要看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一个党员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在我办继续深入地开展创“一流工作、一流环境、一流机关”的活动。每个共产党员要按照《党章》和我办提出的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做到“爱国持节、勤政廉俭、前瞻博学、务实创新、诚信守纪、协作尚礼”,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奋勇当先、埋头苦干、艰苦奋斗、率先垂范,为打造“诚信外事、经济外事、优质外事”作贡献。
三、加强激励表彰,激发党员内在动力
通过建立和完善党员激励表彰机制,在我办形成“党员争先进,机关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一) 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制度
办党组和机关党委每年要对在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并编入年鉴。要建立办历年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库,及时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直属单位和党支部也要及时评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二) 经常性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制度
要认真发掘、总结我办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并及时通过宣传专栏和《党团建设通讯》等多种途径予以宣传报道。
    (三) 设立“共产党员示范岗”
要通过在外事服务窗口和接待单位设立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为广大党员树立榜样,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优秀共产党员学习进修制度
办党组和机关党委要组织安排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培训或考察进修,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组织活力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增强我办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
要进一步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拓宽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
   (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办党组、党支部每年要召开一次高质量的党内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主动地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党风。办党组成员要坚持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办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具体要求和做法参照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中“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的规定。
    (四)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要积极疏通和拓宽下情上达的渠道,保证基层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办党组中来。办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重要建议要充分重视、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
(五)对党的工作建言献策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党员提出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合理的应予采纳并告知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对于改进党的工作有重要价值的,要给予表彰或奖励。
五、加强党外群众监督,推进党的各项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党外群众监督的制度,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建议,促进党员自律,完善党员形象,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党的各项工作。
(一) 交友谈心制度
建立党员与党外群众交友谈心制度,党员要与周围的群众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二) 征集群众意见制度
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公开的电子信箱等方式,收集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提高认识,改进作风。有关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群众通报。
    (三)党外群众评议制度
办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要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评议意见。广大党员要利用各种机会亮出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特别是工作服务对象)的监督。
    六、吐故纳新,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通过建立健全吐故纳新机制,严把入口,疏通出口,努力提高我办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保证新党员质量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审查培训、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公示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群众评议工作,将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群众公认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
    (二)后进党员的认定和教育转化制度
后进党员(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认定一般应结合每两年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进行。对于党员中发生的事实清楚、影响较大的事件,党支部要随时进行组织认定;对于被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帮助其转化;对于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情节较轻且愿意改正的,党支部应要求其限期改正,要成立教育转化工作小组,帮助其转化。
(三) 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制度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情节较重或认识不深刻、不愿意改正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文件的规定,予以劝退或除名。
    七、健全组织领导,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要充分汲取先进性教育活动新鲜经验,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为我办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
实行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书记为该组织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好一级。
    办党组要对全办党建工作负集体领导责任,每位党组成员都要分工承担党建某一方面的工作,工作业绩列入干部述职和考核内容。
    办党组每年要集中1—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要结合我办实际情况,选配好各级党务干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我办各党支部书记由各处处长和直属单位正职担任,实行“一岗双职”。
    党务干部应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勇于开拓,敬业奉献。
    (三)完善联系基层制度
办党组和机关党委要继续做好联系党组织的工作,每位办党组成员要确定联系一个基层党支部,参加活动,指导工作。
    (四)党建工作保障制度
办党组每年要为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场地、学习资料等方面的保障。要加大对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并使之规范化。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在每年做预算时要单独立项。
    (五)完善党建工作督查制度
办党组、机关党委要专门组织力量,每年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
八、建章立制,规范党建工作
为进一步使我办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化、经常化,我办还制定了“省外办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省外办机关党委工作职责”、“省外办考核党支部工作的意见”(附后)。
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党的建设的核心,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决心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执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我办党的建设,为实现我省外事工作和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附件:1.浙江省外事办公室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2.浙江省外事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3.浙江省外事办公室关于考核党支部工作的意见


            二OO五年八月五日

提供:z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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