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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杭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申请F签证所需材料 1、本市接待单位公函(须注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申请内容、申请期限)、接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 4、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5、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审批表》; 6、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朱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21922-63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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