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分站首页 | 基础人事服务 | 人才服务 | 白领服务 | 电子杂志 | 下载服务 | 白领博客 | 精英社区 | 留言频道
最新更新
普通文章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失业保
普通文章关于确定2006年杭州市区
普通文章什么职业有百万年薪?
普通文章高薪人士职场遭遇冷空气
普通文章全球高管薪酬差距知多少
普通文章以下五招能够提升你求职
普通文章调查称美大型企业CEO业绩
普通文章顺德:技术工人薪酬一路
普通文章2006薪水看涨职位排行榜
普通文章沪工资高过吉隆坡 跨国企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培养国际化人才 国企外企差距
上半年浙江省人才需求全面看
浙江15名大学生抢一个兼职岗
山东威海出台工伤职工停工留
嘉兴市出台生育保险新政
辽宁:年内出台《辽宁省企业
广东将出台《意见》无地农民
深圳出台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
湖南出台最低工资标准 低于标
浙江企业在渝招经理 抛出年薪
Q
您现在的位置: 外企人才网 >> 服务频道 >> 电子期刊 >> 人力快车人才版 >> 人事政策 >> 文章正文
浙江出台新规:事业单位须参加工伤保险           
浙江出台新规:事业单位须参加工伤保险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6 下午 12:16:48
[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
请选择合适的字体颜色:
    浙江省有关部门近日出台规定,凡是浙江境内所有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全部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1日发出的《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杭中央部属、省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省本级的工伤保险;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中央部属、省属用人单位和外省驻浙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工伤保险。该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缴纳工伤保险费。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关于我们 | 频道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