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办理关系接转有哪些情况? ] |
发布日期:2004-10-25 点击数:1299 |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入学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一般可开具党员证明信。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6个月内使用。持有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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