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

外婆有一件黑色的长旗袍,不是丝绸的,也不是织锦段的。是那种薄薄地,表面很光滑的材质制成的。

  很多年后,我也有了一条,同样的颜色,同样的材质,只是我的是无袖,中长的式样。

  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穿上它,然后,把头发挽起在脑后,露出坚硬、挺直的旗袍领……

 

  母亲喜欢那些华丽,鲜艳的织锦旗袍。她会花上千元在上海茂名路一带的旗袍店,定制合身的旗袍。

  我不喜欢母亲那些花哨的旗袍,就如同我不喜欢母亲虚荣的性格一样。

  我所有的衣服都是黑色的。因为我喜欢。从17岁开始。从我的第一个爱人说他喜欢女人穿黑色。从他抛弃我以后。

  我把自己隐藏在黑色下面,遗忘了本该有的绚烂。

 

  外婆去世的那天。我打电话告诉母亲,我不出席追掉会。

  母亲伤心,气恼,诉斥我。

  我说,下葬的时候,我会去墓地。然后,挂了电话。

  去墓地的那天,天很冷,是那种钻入骨头的阴冷。

  我走入海滨公墓,墓地的地面很干,很白,白得刺眼。没有下雨。也没有阳光。太阳好像从来不存在过。

  黑色的长大衣下面,我穿了那条黑色的旗袍……鞋跟在空旷的公墓水泥地上发出清晰,干脆的声响。

  走过一排排整齐,安静的墓碑,向一群暗色衣着,夹杂着凌乱白麻布的人走去。

  他们在哭……我一直站在他们身后,没有和他们打招呼。

  我看着那墓碑。与所有的墓碑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惟有那楷体字是漂亮的。上面有我的名字——作为孙儿辈。

  我以后的墓会比这个漂亮。我说。

  母亲愕然停下哭声,转身看着我。她红肿的眼睛里涨满了泪水,一刻不停地涌出眼眶……

  两秒钟后,耳边听到一己声响,然后,我感到自己的脸发烫的痛——是母亲,她打了我一个耳光——很重。

  舅舅拉着母亲。我别着头,没有说话。只是听到母亲带着哭腔的咒骂:该来的时候,不到。终于到了,却又说出莫名其妙的话。你要咒自己,那就去死吧……

  他们继续着葬礼。我不自觉的走开,一个人穿梭在陌生人的墓碑中。我注意着每个墓碑上的照片,以及他们的生日与逝日。这些都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陌生面孔——第一次见面,就已是两世相隔了。

  一张小男孩的照片牵住了我的脚步。小宝贝很小。我看了他的出生日和逝世日,他一共活了两岁。如果宝贝活着,现在应该比我大两岁。

  一直倾心欧洲的墓园。没有阴森、恐怖,不会单调、乏味。总是开满了满园的花,茂密的植被,及墓碑各自的独特设计……是祥和、宁静的地方。

  在英国的许诺夏普的教会墓园里,有一个为出生两周的婴儿立的墓碑,墓志铭是孩子的父母写的:他来到这世上,四处看了看,不太满意,就回去了。

  不记得当时,是在那墓碑前站了许久,还是很快,不自觉的移动着脚步,走开,继续漫无目的游逛在墓园中……惟独记得是看了那墓志铭后,我先是笑了……然后,哭了……接着就哭了很久……直至回到酒店,心还是走不出墓园,走不回来。

 

  继续往前走着。前面的墓像是刚有人祭拜过,留下一块小小的木制墓碑。小墓碑倒在了一旁。我俯下身,将它扶起,摆正……

  在墓地里闲逛了很久,亲切地对每一块墓碑上的照片示意。心里坦荡荡的。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

  我想,以后,我的墓碑上会有一张笑容灿烂的照片。他们的照片都显得很严肃,几乎见不到笑容——不,我不要。活着的时候已经太悲苦了,死后,来到归属地就应该可以从此开怀无忧了。

  回到家,我开始发烧。母亲说我是被阴气冲着了。她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你回去吧。这里有保姆。我说。

  母亲突然不出声的看着我,她说,她还是喜欢我小时候的样子。听话。可人。总追着她后面叫妈妈。

  我告诉她,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心不要抓着它不放,因为那是无论如何都回不去的。如果太过眷恋,那么伤的只会是心。

——“过去”就是已经过去的。“过去”是无情的。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可以卡住“过去”,因为你卡住,卡痛的永远只会是自己。

  她开始哭泣。我厌烦。告诉她,如果还有话说,那我就给她5分钟哭完,冷静后,继续说。如果没有话说了,就带着她的泪水离开我的公寓吧!千万不要将任何一点泪水遗留,滴落在我的地板上——我的公寓里没有悲伤,不需要任何煽情的东西。

 

  我的情人问我要不要跟他去香港。

  好。在大脑确切反应出他这句话的意思前,我便不暇思索的回答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好像什么也想不起来。只是觉得香港比较暖和,这里太冷了。

  他由于生意,就先走。我也不想与他一起去。我喜欢一个人出门。

 

  离开上海的那天,我只带了一个手提包,没有任何行李——我好像是那么的“窘迫”——“一无所有”。

   

  一直想离开上海。这个美艳、浮华的城市记录了我太多的伤痛…… 想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洗刷尽我所有的记忆。

  每次,飞机起飞的一刻,我总是矛盾而伤感。似乎有两个自己。一个在说,带我走吧!我真的不想再回来了。而另一个却在拼命地追问自己,为什么,为什么?怎么会这样?是什么把你伤得那么深,你竟有离开一直深爱的城市,不想回来的念头?——我回答不了自己。只觉得自己像被撕碎了一样——这里已经太伤心了……

 

  记得,以前,母亲生气的时候,总是说:“有本事的,就给我出去,不要住在这里。”这种类似的话,我已听她说过太多次。早已过了为此气恼落泪的时期,转为以平和的语气,谈话的方式回诉她:“对不起,我现在还没有本事,况且你还有义务。我对未成年少年背个书包离家出走,兜一圈,然后被父母找回来的‘游戏’不感兴趣。不过,有一天,我一定会走的,是不会回来的……”

  母亲被我的话刺痛,而我平静的态度更使她陷入无尽的悲伤中。她痛哭流涕……我没有看她,只是听到她的哭声中充满着愤怒、怨恨、无奈与绝望——我不会说抱歉。我知道她先前说的是气话。不过我回应的是真话——我没有必要为实话道歉——只是奇怪,为什么她要我忍受她的气话,却又不能接受我的真话?

 

  他没有太多的时间陪我,但他有足够的钱给我。那段时间,晚上,我时常去兰桂访的酒吧喝酒。

  顺着兰桂访街的斜坡往上走,两边都是灯红酒绿的酒吧,街上站着许多年轻,英俊的白种男孩、女孩,手中拿着酒瓶,时而放肆的大笑,时而对着过路的女孩目不转睛。

  我随便挑了一家酒吧坐下,依着吧台,要了一杯Johnnie Walker加冰块。烈酒滑过喉咙,留下灼热的感觉,随后那感觉被冰块的低温消去。

  漂亮的白种男孩上来搭讪,问我从哪里来?我让他猜。他猜了韩国、日本、新加坡、甚至泰国。我问他为什么不是中国。他很肯定的说我一定不是从中国来的,因为看起来不像。

  我伸手搭住他的脖子,将他拉近我的嘴唇,然后,贴着他的耳朵,说,Baby,永远不要相信你的眼睛。只用眼睛看东西,你会发现自己总是看错。

  年轻的男孩与我一同喝酒,聊天……

  他提出要我做他的女朋友。我说,你做不起我的男朋友。

  他露出尴尬、不解的表情。我伸出右手抚过他的脸颊,然后轻触他的下巴一下——这是我一直的习惯动作。我喜欢白种男人,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吻了一下他的脸后,我起身准备离开。我告诉他,我困了,要回家了。

  他想开口留我。我不喜欢听挽留的话,从来不喜欢。太过煽情的东西,我一直排斥。在他开口前,我告诉他,不用担心,我们会再见。也许,不会。

  其实,他的年龄比我大。但我觉得他很年轻。他不明白。

 

  遇见我爱的男人,我一无所求,欣然付上我全部的爱。

  但当爱人远去,遇上爱我的男人,我吝啬的无法给予一丝感情,残忍的漠视他的感情,并且自私的索取优越的物质。

  太过信仰爱情。只在一念之间,被无数次承诺过永恒的美丽爱情如水晶般不堪一击,顷刻间,迸裂,破碎,化作晶莹、通透的泪水,闪着寒光,滴落指间,划过指缝,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所以,物质让我感到安全。

……

  在他难得休息的周末,我们开车去置地、金钟广场购物。买了Sony的数码相机,Cartier的手表,Prada的皮夹,Ck的香水……只要我稍微对某样东西露出点兴趣,他就一定要买下来,不管我是否真的喜欢。

  我随意试穿了一件Prada价值2000多港币的羊毛针织开领套衫。欧洲尺码都偏大,小号的适合我。但这些顶级的时装是没有太多存货的。一种款式最多一、两件。

  于是,他便带着我从香港岛到九龙,在每家Prada专卖要我试穿所有与第一件相似的款式。每一件都是价值两三千的奢侈品。我不会因为它的品牌,更不会因为它昂贵的价格而买下不合身的衣服。所以我没有找到合适的那一件。

  尽管,他始终看起来耐心,且绕有兴致的陪着我。但,我断定他感觉到我很挑剔。我称这为执著。

 

  我不喜欢九龙,很不喜欢。满街的广告牌,蜂拥的人群让我感到压抑,甚至窒息。

  而香港岛一边则都为山地,高低起伏,让我有失重的感觉。

  唯有山顶是我欣然的地方。可以吹到很怡爽的风,看到很多的灯和很宽的海面。

 

  情人问我,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12月了,又是冬天了。很久以前的这个时候,我出生了。母亲说,我从来是个折腾人的孩子。出生的那天,大雪骤降……还没出生就开始不太平。

  现在的上海已经看不到雪了,气候一直在变暖。我的生活在变冷。然后,我被自己的寒冷冻伤。

 

  我将自己包裹在宽大的高领毛衣里——那是,情人在美国给我买的,所以通常的尺码要比国内的大得多。是很好的羊毛,单穿一件就很暖和——觉得自己好窘困。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属于自己。

  身体蜷在沙发里。手缩在长长的衣袖里,隔着毛衣,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水。另一手,微微露出的指尖上,习惯性地夹着一支烟——Marlboro Lights——很多年了,我一直只抽这一种烟——一种固执的恋物欲——从抽上的第一口,就认定了,喜欢,就不再改变。

  吐了一口烟,缭绕的烟雾悠慢、回旋的上升着……

  给我买个漂亮的墓地吧。我说。

  我转头暧昧、轻佻的看着他,然后,放肆、嘲弄的笑了起来。看到他惊疑的表情,我更是笑得倒在沙发上……

  亲爱的,你是在开玩笑。你又戏弄我。他说。

——我没有开玩笑,也没有闲情戏弄他。我从来只说实话。而他们从来不明白。无论是母亲,还是情人——都说自己是最爱我的人——都是对我毫无意义的人。

  我知道你一定会给我最好的东西。你一直都这样……我想要一瓶Armani的男式香水,是那款灰色、瘦窄高瓶的。我回答。

  男式的?你确定?他问。

  对,我确定。因为我喜欢那味道。我回答。

  ——因为那是我爱人用的香水。

 

  周末过后,他开始繁忙的工作。于是,他每天留下大笔的现金,在我起床前离开公寓。

  我喜欢呆在公寓。我忘了那是一间10000还是30000港币一个月的公寓。总之那同样是昂贵、奢侈的东西。

  我们住在19层楼。从客厅的落地玻璃望出去,就是维多利亚港口。4、5月是暴风即将来袭的季节,因而海面封禁,没有任何船只。

  我独是喜欢这平静的海面。

  早晨,傍晚,夜晚,我都会看它一次,然后用他给我买的数码相机拍下来。

  不愿意独自白天出门……太过拥挤的城市注定和我格格不入。

 

  总让人错觉我很乖,呆在家,不喜欢出门——其实,只是因为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没有热情,没有好奇心——记得,我深爱的男人过去总笑我对自己出生地的了解就限于家、酒吧、大学。说我像个孩子——是,我就是他的孩子,所以离了他,我就一直迷路了。

 

  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等着情人回来,然后去Mandarian Oriental Hotel的顶楼Vong吃一顿1700港币,且并不和我胃口的越南餐。

  在vong可以看到维多利亚海港的夜景——他知道我喜欢有好的视野。他问我,食物是否满意?

  我说,我不喜欢。我讨厌东南亚菜式混合酸辣的口味。

  ……

  你先睡吧。我坐一会儿。我对我的情人说。

  我打开文件夹,找出唯一的那张和爱人一起的照片。看着、看着……就看不清了——泪水充满了眼眶,顺着脸颊滚落……

  我点了一支烟。房间里很暗。播放器中传出Alicia Keys 的歌声……

Some people want it all but I don’t want anything at all,

If I ain`t got you baby

Some people want diamond rings

Some just want everything but everything means nothing

If I ain`t got you baby……

 

  “嘿,亲爱的,你还没有睡?”我听到情人的声音。

  “你在干什么?”他看到我在看我与另一个男人的照片,“他是谁?”我的情人问我。

  我听出他的声音中有质问的语气。

  我拿起杯子,喝了口热水,润一下嗓子,准备说话。

  ……你知道什么是爱吗?我问。

  我继续说,爱,就是,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时,你会告诉自己,我可以掉了性命,但却不能掉了他。

  你到底想说什么?

  对不起!我不爱你。

  你爱的是照片上的这个男人?

  是。很爱。

  他爱你吗?

  不。他不爱我。从来都没有爱过我。一直都很喜欢我,就像喜欢自己的孩子一样。

  我不明白。

  我也不明白。

  你既然那么爱他,为什么不去找他?

  我不打扰他。他有爱人的。他现在在他的爱人身边。他们很相爱。我不找他。因为他就在我心里面。我天天都有跟他说话。

  你在等他?

  不。

  你憧憬你和他的未来?

  没有。我没有想他回来。即使回来,他一样不是我的。纵使永远不回来,我还是他的。

  你是病了还是疯了?

  为他病过,也疯过。不过,都过去了。现在不是“病了”,也不是“疯了”,而是“死了”。所以,我天天穿黑色衣服。每天在为自己守丧。

  ……

  我一夜没有睡,整理了些简单的衣物,留了纸条:

Dear,

Thanks a lot!

I am so sorry!

Bye!

 

Yours,

Monica

 

  回到上海,然后每天,我在“努力”地过着日子。我的生活很清闲,太过清闲了,要找点趣事就变得困难,所以我吃力的过着。

  我为自己煮饭,去便利店买饮料和巧克力。然后把它们吃下去。喝完药。习惯性的开始昏昏欲睡,不管这时间该不该睡觉。

  有时我只想吃白米饭,煮的很硬的那种,我喜欢咀嚼淀粉的味道,因为那是我认为甘甜的味道。

  偶尔,午后,我会一人去南京西路的一家西餐厅。那是家半敞开式的餐厅,有一部分露天座椅。

  我点了咖啡和一份甜点。第一次和我爱人来这家餐厅时,我也点了这两样。

  我习惯在咖啡中加些许牛奶和两勺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记得,他喜爱咖啡的程度就如同我对巧克力的溺爱。

  我点了一支烟。环视了一下周围。下午总是很安静。有三两个老外在喝东西,聊天还有看书的。我将视线转向外面,行色不同的人不时从餐厅门口经过。阳光照射在餐厅门口的地板上,光鲜但不刺眼。我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了那柔和的阳光上……

  “亲爱的,你好吗?你现在在干什么?我现在在我们常来的这家餐厅。是的,我又想你了,噢,不,是一直都在想你,从你离开的那天起”——我在对我的爱人说话。只是他不在这,听不见。

  深吸一口烟,确定它完全进入肺中后,再顺着呼气,吐出——一遍、一遍重复着——“亲爱的,你走后,我烟抽得越来越多,太多了。你是不抽烟的,真的是个很好的男人。”

  我吃了一口和着冰激凌的巧克力布朗蛋糕——“你总笑我是个小女孩喜欢巧克力和冰激凌。我问你,你女朋友喜不喜欢巧克力、冰激凌?你说,她不喜欢甜食——怎么样?你回到奥地利,一定在为与她相聚而喜悦吧!——她好吗?你们好吗?”

  想到这,我低下头,淡然、平和地笑了笑……继续喝着我的咖啡。

 

  上海是美丽而恶俗的。只是,与身俱来的对这个城市的情结让我迷恋它的所有华丽外表,欣然接受它的所有恶性实质,并且无法自持的深爱着这个不完美的城市。

  爱从来是盲目,执著,丧失理智,不谙缘由的。

  爱上一个人……

  明知,他永远都无法回馈我同样深的爱。明知,他已经有了爱人。明知,他已离开,不再回来……可是,我都已不在乎,就这样毅然决然地爱着他……

  ……

  周末的酒吧分外喧闹,灯光昏暗、迷乱……人群间,荧光灯把一件白色的衬衫映得格外鲜亮、醒目。白色的衬衫下是那个细窄、修长、十分匀称的身形轮廓。我再次看到那双另我在无数夜里魂牵梦绕的眼眸,还是那样的清晰、明亮…… 我欣喜不已。

  看到他注视着我,向我走来。他的眼睛会笑……

  走到我身前,我习惯性的拉住他的手臂,依在他的肩上,问:

  “你不是不回来了吗?”

  他温柔的笑着,我把脸藏到他的颈肩处……依偎、沉溺在他的无尽温存中……

  我突然推开了他,责问道:“我很生气,真的很生气。你上一次离开我的时候,又骗我故意把离开的日期说晚,好让我觉得你还在这里……可是,没有用!当我知道你早已离开后,我的心真的很痛,很痛…… 你老是这样,老是这样……老是哄着我……”我又在他面前哭得像个孩子。觉得自己好委屈,好委屈……

……

  我睁开眼,满脸的泪水,浸湿了枕巾……我又梦见他了……从来没有梦见任何一个人那么多次。

  他长在了我心里……

Honey,

I make it believe that you are still here. That`s the only way I can see you now. I saw your face in my dream thousands times over. I still miss you somehow. Do you hear me? Do you think about me a little bit?

So much I want to say is …… I love you ……

monicafay 发表于 2006-6-9 16:25: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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